长沙一出租屋涉非法代孕被查封,房东如何避开“收租变收祸”雷区?

Connor 欧意app官网下载 2025-05-13 3 0

近日,根据微信公众号“长沙县卫生健康局”5月12日发布通报:湖南长沙一出租房因涉嫌非法代孕被警方查封,多名涉案人员被控制。

长沙一出租屋涉非法代孕被查封,房东如何避开“收租变收祸”雷区?

微信公众号“长沙县卫生健康局”5月12日发布的通报

这年头,在城市生活的中产家庭,但凡有多余住房的,都会选择在市场挂牌出租,为家庭换取多一份收入来源。从国家层面来说,多年来也一直在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起案件再次向有些人敲响警钟:当房东将房屋出租后,若疏于管理,房屋可能沦为犯罪温床,房东也可能从“包租公”变成“共犯”。

出租房屋祸从天降,房东可能承担两类责任

据通报,涉事出租屋内设有简易手术室,疑似进行代孕取卵、胚胎移植等非法活动。警方查获大量医疗设备及客户资料,多名“代妈”被解救。房东因“未履行治安管理责任”被立案调查,房屋被依法查封。

事实上,近年来,房东有意或放任租客在自己出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时有发生,监管部门可以说查到一单处罚一单。不管你的租房有没有在住房租赁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以现在职能部门的监管措施和科技手段,都不可能让你逃脱查处和法办。

譬如,2023年,广州就查处过一起出租屋沦为地下赌场的案件,最终核实责任后房东被处巨额罚款。有关部门通报,该房东此前将房屋租给自称“开茶室”的租客,未料租客在屋内开设赌场,单日赌资流水超50万元。由于房东未及时报备异常情况,依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0万元。

更有甚者,2022年,福建一房东将别墅租给“做化工贸易”的年轻人。三个月后,警方在屋内查获制毒设备及20公斤冰毒。房东因“未核实租客身份及用途”被控涉嫌包庇犯罪,虽未直接参与制毒,仍被判刑3年。

除此以外,近年发生在杭州的传销窝点案以及发生在成都的卖淫窝点案等,作案地点均发生在出租房,公安机关查处后均以“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异常情况”为由,对房东进行了罚款,有的房东甚至因“放任场所从事违法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告诉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无论房东是否知情,只要未尽到基本审查义务,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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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南方+的读者问笔者,房东把房屋出租给陌生人,到底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和责任,有哪些红线不能碰?今天我们就来给包租公读者普及一下法律和政策常识。

根据我国法律,发现出租屋有违法犯罪行为,房东需承担两类责任:

一类是行政责任,轻则罚款,重则拘留。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房东需在租客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备。未履行者,可处200-500元罚款。若租客在屋内从事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房东接到举报或发现端倪后未报警,可处5—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另一类是刑事责任,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譬如对明知故犯型的房东,根据规定,若房东明知租客从事犯罪活动(如制毒、诈骗)仍提供场所,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窝藏、包庇罪”,最高可判7年。再譬如,对疏忽大意型的房东,若未履行基本审查义务(如未查验身份证、未询问用途),导致房屋被用于严重犯罪(如恐怖活动),可能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责。

由此可见,别人在出租屋做了坏事,房东企图以“不知情”为由为自己免责脱罪,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房东是否收取异常高额租金、是否对房屋异常状态(如频繁进出陌生人、夜间噪声)视而不见等因素,判断房东是否“应知”犯罪行为。

长沙一出租屋涉非法代孕被查封,房东如何避开“收租变收祸”雷区?

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曝光了长沙一地下代孕场所 网络截图

如何避开“收租变收祸”雷区?

当然,理性和懂法的房东也会为了避坑,特别是躲开那些从天而降的无妄之灾,往往会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为自己筑牢法律防火墙。

譬如,租前有三个“必查”:查身份、查用途、查背景,这里边一个都不能漏。因为在流动人口比较大的陌生人社会,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有经验的房东,往往要求承租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留存复印件;同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并要求承租人书面承诺;此外,还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租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警惕频繁换房、支付高价租金的“异常租客”。

在达成住房租赁协议后,双方签合同的过程也非常讲究。具体来说有四个“必写”:违约条款必写、报备义务必写、检查权必写和连带责任必写。最好约定“若房屋被用于违法活动,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同时要求租客配合办理居住登记,否则视为违约。此外,保留每月1次突击检查的权利(需提前通知),但需注意不得侵犯租客隐私。最后,还要明确“因租客违法行为导致房东损失的,租客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是否签完合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非也。

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房东还必须注意两点情况:一是异常情况必须报警。如发现房屋夜间喧哗、频繁有陌生人进出、散发异味等,立即联系社区民警。二是定期巡查房屋。可通过智能门锁、水电费异常波动等数据,间接监控房屋使用情况。

当前,我们已经处在智能家居时代,有一些低成本的科技手段也可能赋能我们防范一些不必要的风险。譬如在公共区域(如客厅、走廊)安装智能监控设备,保存录像30天以上。

再譬如,尽量使用电子合同,通过“住建部租赁合同备案平台”签约,自动完成备案并推送至公安系统。

当然,有条件的房东还可以适当购买责任保险。现在有部分保险公司已经推出过“出租屋责任险”,可覆盖因租客违法导致的房屋查封损失、房东被追偿的赔偿金等,年保费约200~500元,也就是平时城中村一顿大排档的饭钱,并不贵。

最后一句,出租房屋本质是经营行为,房东需转变“只管收钱”的旧观念。建议建立“租前审查-租中监控-租后复盘”的全流程风控体系,也即网络有专家说的,租前要像招聘员工一样审查租客;租中要像管理公司一样关注房屋动态;租后像总结项目一样分析租赁得失。

唯有如此,才能让出租屋回归“居住”本质,避免沦为犯罪温床。毕竟,守住法律红线,才是房东最稳妥的“生财之道”。

南方+记者 冯善书

【作者】 冯善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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